团学工作

宣传部、校团委:关于举办“魅力师大”校园风光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者:张靖发布时间:2012-11-23浏览次数:270

广大师生:

为庆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迎接我校90华诞,弘扬师大精神,展现学校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优美的校园环境,交流和展示师生摄影技艺,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的爱校情怀,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决定联合举办“魅力师大”校园风光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魅力师大 和谐校园

二、参赛对象

我校在职、在籍教职工,在校学生。

三、参赛要求

1.所有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未公开发表过。不得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或创意。作品拍摄时间不限。照片内容勿侵犯肖像权、隐私权等,否则后果自负。

2.摄影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彩色、黑白不限,以反映校园建设,校园景观,校园文化等为主题。

3.光学相机与数码相机作品均可,光学机必须同时上交原始底片;鼓励使用数码作品,数码片的分辨率不得低于2560X1920,数码作品需交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不少于1MB。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4.作品可为单张照片也可为一组照片(一组照片不可超过5张)。本次比赛作品上交照片一律用6寸照片,每个作品需注明主题及对照片的相关说明。(详见附件)

5.请自行保留作品原始数据资料,来稿不退。主办单位有权在其它相关活动中使用参赛照片,包括出版、展览、专题影视节目、专题CD、专题网站等,并不再支付报酬。

6.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于2012年12月9日前上交,补交作品一律不再参赛。

四、投稿方式

电子邮件: wulixshh@126.com

上交原件地点:物理学院学生会会议室(物理北楼C104)

办公室电话:0373—3326154

联系人:李立新 宋艳兵

五、评选办法

第一阶段:作品初选阶段。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小组进行初评,评选体现本次大赛主题的优秀作品;

第二阶段:网络评选。所有初评入选作品在指定网站公开展示,接受师生网络评选;

第三阶段:最终评选。结合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评选分数,确定最终入选作品。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将给予物质和荣誉奖励。活动结束后,优秀作品将结集出版,并在《河南师范大学报》、校园网和宣传栏上予以刊登和发布。

本次大赛奖项设置为:

特等奖一名,奖金6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一等奖三名,奖金3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二等奖六名,奖金2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等奖十名,奖金1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大赛组委会另设最佳创意奖,最佳情景奖,最佳构图奖,最佳视觉奖各一名,奖金100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其他

本次摄影大赛由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团委和教育技术系承办。最终解释权归党委宣传部、校团委。

附件:“魅力师大”校园风光摄影大赛参赛作品登记表.doc

http://www.htu.edu.cn/s/4/t/188/ba/b7/info477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