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信息

2017年省内美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分数线

发布者:李胜利发布时间:2018-06-06浏览次数:2275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录取人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备注

美术学院

美术学

(文)80

72.49

67.455

按综合总分录取

(理)10

68.689

65.554

环境设计

(文)40

70.923

67.421

(理)5

68.421

65.954

视觉传达设计

(文)40

71.656

67.255

(理)5

68.455

67.488

产品设计

(文)10

70.957

67.221

(理)5

69.489

64.586

绘画

(文)65

271

258

按专业分录取

(理)5

272

265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山东、山西两省考生需要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美术校考(2018年取消了校考,所以往年录取线不具备参考价值),并取得合格证。河南省考生只需参加河南美术统考,我校使用河南省美术统考成绩作为录取时的专业课成绩依据。
    1
.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 +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
.绘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生源所在省相应批次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