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美术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者:李胜利发布时间:2019-02-28浏览次数:696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和《河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暂行办法(修订)》(校教字〔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我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伟

副组长:孙红艳

成员:杜旭光、陈巍、王文豪、单一飞、郑胜利、于广华、石珂、姜文杰、李亚迪

、转专业计划名额

根据我院教学资源等实际情况,对转出、转入专业的学生名额实行总量控制,不超过本专业当年录取总人数的10%,转出和接收的总人数依据该专业当年的招生计划、教学资源和就业情况进行确定。五个专业拟转出、转入计划名额分别为:

专业名称

转入名额

转出名额

美术学

11

11

绘画(国、油画)

6

6

视觉传达设计

6

6

环境设计

6

6

产品设计

3

3

三、转出、转入学生考核办法

根据学校文件精神与相关要求,美术学院将采用下述办法对转出、转入学生进行考核。

(一)申报条件

1.未通过省内、外美术类专业统考的学生,一律不予接收;

2.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具备转入专业的专业基础和基本理论知识;

3.学生在已修读过的学期中,学习成绩应名列前茅,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必修课总成绩应在本专业排名前30%之内;

4.转专业学生的当年录取分数应高于转入专业的当年录取的最低分数(按转入专业当年招生录取时的方法计算)。

(二)考核与录取

1.考试内容为:拟转入专业的技能表现;

2.考核与面试由不少于五人的专家组成;

3.考核成绩按百分制,笔试占70%,面试占30%

4.录取办法:按高分到低分录取,且综合成绩要不低于60分。

(三)由于我院专业课上课的特点属于阶段性结课,转专业学生无法同时兼顾修读转入专业已结课课程的学分,故需转入一年级重新学习。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美术学院负责解释。

  

  

河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019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