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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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国家艺术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共分:传播交流推广资助项目、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和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四个类别。现将申报指南传达给各有关单位(见附件)。 请有意愿申报的老师自行登录国家艺术基金网站(http://www.cnaf.cn),通过“国家艺术基金网上申报管理系统”,严格按要求申报。并于2016年1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文科楼313办公室杨上上老师处,联系电话:328679。
附件: 社科处 2016.1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