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2013年度到期未结项的省社科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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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社科规划管理工作,维护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声誉,提高项目承担者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经河南省社科规划办公室研究决定,对部分2013年度到期未结项的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清理(项目名单见附件),项目结项时间截止至2017年4月30日。到期仍不能完成的,省社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所有被撤项目的预留经费一律不予拨付,撤项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少数基础研究项目确需延期完成的,项目负责人要提出延期申请,说明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及取得的阶段性重要成果,作出具体完成时间的承诺,经社科处同意后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请各有关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结项材料报送社科处项目管理科杨上上老师处(文科楼313办公室),联系电话332867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s19841984@126.com。省哲社项目有关结项要求可在社科处网站下载专区中查询。
社科处 2016.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