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全国社科规划办公室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惩治学术造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5浏览次数:211

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期,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惩处学术造假行为的通知》(见附件),请各有关单位学习参考。


    附件:国家社科基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惩处学术造假行为的通知.doc


社会科学处

2017.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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