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精神,现将做好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检范围
2016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16年前立项未经过中期检查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填报内容
课题组填写《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2014年1月修订,见附件)。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学院通知需要参与中期检查的有关老师务必于2017年11月17日之前,将纸质版报送文科楼313办公室杨老师处,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s19841984@126.com,逾期不候。
联系电话:3328679
附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社科处
2017.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