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2-18     浏览次数: 1255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8年度“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在教育科学领域有一定工作基础,符合《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中有关申报条件规定的我校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教师、科研人员均可申报。

教育科学基金重点面向以下研究项目:

1)基础教育中教育学、教学改革、课程改革(中小学)的研究;

2)适当资助突出教师教育、教育心理学的基础研究;

3)高等教育方面的研究应突出教师教育特色,不受理大学课程类教学改革、课程改革类研究项目。

每位申请者限报1项,获得过该项目的申请者在结项两年后方可再次申报,即 2016年已结项的项目负责人此次方可申报。

2.教育科学研究基金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全面适应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加强教师教育研究,突出教师教育特色,重点面向基础教育,为教育改革和发展实践服务,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质量服务,适应我校全面建设成为国内影响较大的具有教师教育特色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发展要求,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行性、实用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3.教育科学基金重点面向以下科研人员:

1)主要从事教材教法教学与研究的;

2)在学科教学学位点中担任导师的;

3)主要从事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方面研究的;

4)在专业建设中指导师范生教育实习的;

4. 为进一步激励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本年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继续专门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开展思想政治理论研究的,应突出教师教育特色

5.在相近条件下,对以下情况予以优先考虑:①创新性强,研究领域处于教育研究的前沿;②研究前景好,在向高层次项目的申报中竞争力强;③已经承担过各级项目,完成情况好并取得重要成果。

6.项目具体管理办法和结项条件严格按照《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附件4)有关要求执行。

二、材料要求及上报时间

1.申请人按照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须填写一、二级学科的请按照《一、二级学科分类》(见附件3)中学科名称如实填写。

2.申请书一式1份(见附件1,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同时提供电子文本一份。

3.学院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和意识形态,确保申报材料政治方向正确,无民族宗教问题。避免在研教师重复申报和结项未满两年的无效申报。汇总表请各学院根据学院申报情况排序后上报,同时提供电子文本一份。

4.社科处、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报,以上材料请以学院为单位(有行政职务的请挂靠到学院统一申报),于2018122617时前将申请书、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xuxinhao929@126.com,纸质材料报送文科楼309房间。


联系人:徐新豪    联系电话:3328679


 附件1:申请书.doc

 附件2:汇总表.xls

 附件3:一、二级学科分类.docx

 附件4:《河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基金管理办法(修订)》.doc

  

社会科学处 科技处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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