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省农业农村地方标准专家库人员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农业农村地方标准立项、技术审查、评估、复审等相关工作,提高标准质量,提升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生产能力,确保标准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协调性,根据《河南省标准化条例》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涉农领域专家库管理办法 (试行)》(豫农文〔2025〕89号)等有关规定,拟建立省农业农村地方标准专家库。为做好我校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业务范围 结合省农业农村地方标准技术委员会工作实际,业务范围主要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植物保护、土壤肥料、农业机械等领域(以下简称“相关领域”)。 二、入库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三农事业,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二)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熟悉相关领域业务,或具备从事相关领域工作5年以上经历的业务骨干; (三) 一般年龄不超过63周岁,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履行专家义务,能独立完成相关工作; (四)熟悉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标准规范和最新发展动态,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相关意见; (五)本人自愿参加并接受省农业农村厅业务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负责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征集推荐工作,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需填写《河南省农业农村地方标准专家库人员推荐表》(见附件,统一用A4纸打印2份),并提供详细完整的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等复印件和一张2寸照片; (二)专家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关,并对推荐专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同一专业原则上不超过5人; (四)不同专业技术人员分别由各专业技术委员会审核;同一人不得同时在3个以上专业技术领域内任专家。 四、申报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收集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于2025年7月14日(周一)上午11:00前,将推荐表与支撑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skc@htu.edu.cn邮箱,纸质版报送至致远楼504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佳璇 张续 电 话:3328863
社会科学处 2025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