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关于2014届毕业生采集学历证书图像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李沛发布时间:2013-11-01浏览次数:2899

各学院:

经与新华社河南分社协商,决定我校2014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在2013年11月9—10号进行。由于照相工作量大,时间集中,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班辅导员要切实负责,认真组织。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3年11月9—10日。

二、地点:阶梯教学楼。

三、代收费:每人20元。由各学院收取,并以学院为单位于2013年11月7日前收齐后交到建设银行(账号:4340 6225 0002 4486,户名:邓晓刚),之后把存款凭条和交费学生名单于11月7日下午17:30前交到教务处教务科(文科楼二楼204房间)。研究生和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费用由各自单位收取。

四、各学院学生图像采集时间及分组安排:

本次图像采集共分四个组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组别

日期

时间

学院

人数

合计人数

第一组

(JT-101教室)

11月

9日

9:00

外国语学院

443

443

14:00

文学院

564

564

11月

10日

8:30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358

528

10:00

旅游学院

170

13:00

历史文化学院

288

560

法学院

272

第二组

(JT-201教室)

11月

9日

9:0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416

442

10:30

国际教育学院

26

14:00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518

518

11月

10日

8:30

化学化工学院

337

565

10:00

社会事业学院

229

13:00

继续教育学院

387

387

第三组

(JT-202教室)

11月

9日

9:00

软件学院

499

499

14:00

体育学院

379

436

15:30

水产学院

57

11月

10日

8:30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328

557

10:00

音乐舞蹈学院

229

13:00

研究生第一部分

500

520

第四组

(JT-301教室)

11月

9日

9:00

商学院

497

497

14:00

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

366

480

15:30

环境学院

114

11月

10日

8:30

生命科学学院

313

564

10:00

美术学院

251

13:00

研究生第二部分

500

520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负责以专业为单位按照学号从小到大顺序组织学生到新阶梯楼前排队进入相应教室在座位上等候。照相时,学生不得以各种理由插队,以免造成将来照片混淆。

2、各学院要通知到每位应届毕业生按时参加照相。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在校统一照相者,可在2014年3月以前到各省市新华分社(河南省新华社地址:郑州市花园路85号新华社河南省分社大厦北边黄楼信息采集办公室),凭学生证单独交费照相,并将冲印照片寄往以下通信地址:

河南省新乡市建设东路46路 河南师范大学教务处教务科收

邮政编码:453007   联系电话:0373—3326195

3、学生如不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照相活动,造成学校不能及时收到照片,影响毕业证书制作发放及电子注册者,责任由个人承担。

 

 

教务处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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