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2019年申报职称人员本科生教学任务完成情况、教学质量评价审核办法

发布者:刘炳辉发布时间:2019-11-20浏览次数:2513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现将职称评审教务处审核办法和要求安排如下,请各位参评教师按照要求填写。

1、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以教务管理系统和年终工作量核算的数据为准。由教师本人按学年学期顺序填写附件1《任现职以来全日制本专科生课程讲授情况审核表》中的实际课时(节次),学院审核,教学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所有内容一律打印,请勿手工填写。

2、学院将审核合格的《任现职以来全日制本专科生课程讲授情况审核表》和人事处提供的《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收齐后集中交教务处选课中心(文渊楼204室),1-2天内审核完毕,同时为教学为主型教师申报人员开具《公共基础课教师认定证明》。审核无误后,《任现职以来全日制本专科生课程讲授情况审核表》留教务处存档备查,人事处提供的《任现职以来教学任务完成情况一览表》经教务处签字盖章后返回各教学单位。联系电话:3328805,联系人:刘炳辉。

3、需要办理教学效果评估情况的教师,从信息门户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点击教学评价结果,可根据自己需要打印任现职以来讲授课程的学生考评成绩、同行评教成绩和督导评教成绩,打印时请设置打印格式(或复制屏幕)打印出姓名和课程名。系统里部分技能课、实验课不显示在教务系统里的,请在学院教务办公室查询自己的成绩并盖上学院公章来教务处审核。

由各教学单位评职称老师按附件2根据实际考评成绩按统一格式填写教学质量评价成绩审核表。学生、校督导和学院同行评价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同行评教成绩由学院负责测评和汇总,请学院及时公开和做好存档工作;每位参评教师根据实际考评成绩按统一格式填写教学质量评价审核表(附件2),并报学院审批后由学院指派一名负责人集中报送至教务处(文渊213,同时报送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一式两份)。1-2日内审核完毕。审核无误盖章后将教学质量评价证明返回各教学单位。教学效果评估情况证明联系电话:3326602,联系人:孙伟彦。

4、需要教案盖章的学院,请将教案收齐后由学院统一交教务处办公室盖章,联系电话:3326162,联系人:董亚杰。

附件1:任职以来全日制本科生课程讲授情况审核表.doc附件2:任现职以来职称评聘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审核表.doc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