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栏目 | 主 要 内 容 | |||||||||||||||
部 门 职 责 | 学科建设工作主要包含全校各级各类学科的建设、培育、评估等管理服务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学科发展与建设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 二、负责编制并实施学校的学科建设发展规划。 三、指导各学院(学科)制定本单位学科发展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各级、各类学科(群)的建设培育、成效评估与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国性、区域性的学科评估的组织、协调与管理服务工作。 六、制定并实施学校学科建设政策和规章制度。 七、负责学科发展与建设的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建设工作。 八、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九、承担首问首办责任。 十、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等部门保持紧密的工作联系,并争取相关政策等方面的支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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