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荣膺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时间:2011-12-21浏览:549设置

 

      昨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李长春出席并讲话。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刘云山主持表彰大会。会议表彰了第三批全国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我校荣膺2011年度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我校在2002年获得省级文明单位,2005年和2008年蝉联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基础上,今年成功入选全国文明单位。这一荣誉的获得是全体师生努力的结果,是对我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肯定,更是推进我校精神文明建设迈向新台阶的良好契机。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是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性评选活动,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该奖项是一项综合性的最高荣誉,体现了一个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性和示范性。
     我校十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目标,抓住争当文明个人,争创文明集体两条主线;打造文明创建事业的引力场,文明创建行动的活力场,文明创建工作的合力场;依托科研平台、教育平台、实践平台、媒体平台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制度到位、经费到位、落实到位;推展精神文化建设工程、制度文化建设工程、学术文化建设工程、环境文化建设工程、行为文化建设工程、形象文化建设工程,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进,文明创建水平不断提高。
(文明办 屈会超)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