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年度校友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时间:2016-12-16浏览:272设置

各学院校友分会:

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校友工作开展,落实《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校友工作的若干意见(校字〔2011134号)》(附件1),充分发挥学院在校友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关于加强学院校友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附件2)要求,校友工作办公室拟开展2016年度学院校友工作先进单位评选。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依据各学院校友工作实际,按照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客观公正、效率优先的原则开展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

面向所有学院校友分会。

三、评选办法

1、拟评选6个校友工作先进单位。

2、评选采取学院自评、集体评议与实绩量化相结合的办法。评比实行百分制,共分三部分。学院自评占分比30%,评分标准参照《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度学院校友工作自评表》(附件3);集体评议占分比30%,校友工作办公室量化考核占分比40%;取总分前六名为2016年度的学院校友工作先进单位。

四、评选要求

1、参评单位于1230(星期五)下午17:00前将先进单位申报材料(含自评表和工作总结)通过OA报送至校友工作办公室林丁香,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2、工作总结内容对照《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度学院校友工作自评表》撰写,以工作实绩为支撑材料,力求文风简洁,实事求是。

3、评比结果另行通知。


  

联系人:孟超        联系电话:3329086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校友工作的若干意见.doc

附件2关于加强学院校友工作的指导意见.doc

附件3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度学院校友工作自评表.doc


  

校友工作办公室

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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