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收取教职工医疗补助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14浏览次数:38


校内各单位:

按照学校教职工医疗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现收取2026年度医保报销后相关材料。

本次收取发票的开具时间:2026年1月1日-2026年9月30日

材料收取截止时间:2026年10月31日。

  收取材料详情

  一、退休人员

1. 住院报销材料:

a.出院证明

b.住院发票

c.异地就医需提供备案表(截屏打印)

2. 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报销材料:

a.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资格审批认定凭证

b.门诊购药费用发票

c.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结算清单

d.异地就医需提供备案表(截屏打印)

二、在职人员

1.住院报销材料:

a.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结算凭证

(必须先通过职工之家APP完成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金领取并截图打印补助凭证)活动具体领取办法见校工会发布的通知:https://www.htu.edu.cn/xgh/2026/0910/c24863a403697/page.htm

b.出院证明

c.住院发票

d.异地就医需提供备案表(截屏打印)

2.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发票报销材料:

a.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资格审批认定凭证

b.门诊购药费用发票

c.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结算清单

d.异地就医需提供备案表(截屏打印)

请教职工将个人材料整理装订好,以院系、处等为单位统一交校医院一楼西厅医保办。学院另需提供汇总表,汇总表须包含以下内容: 姓名、职称和职务、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发票张数。

联系人:赵老师  皇甫老师

联系电话:3329280

校医院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