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研招

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时间:2013-01-15浏览:3822设置

1.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报到(特岗教师只需身份证)

2.       研究生学院和招生学院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如下:

l  在职联考教育硕士

(1)       本科毕业于2009731日之前(特别提醒:党校学历不承认,军校地方生同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2)       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l  在职农业推广硕士

本科毕业于2012731日之前(特别提醒:党校学历不承认,军校地方生同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l  特岗教师教育硕士

(1)       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证书。

(2)       特岗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以县教育局证明为依据)。

(3)       留在当地任教。

3.       资格审查程序

(1)       查验有关证书、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2)       考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记录》表的个人基本信息(从头填写到联考总成绩)。

(3)       学院填写《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记录》表除个人基本信息外的其它信息。

(4)       研究生学院和招生学院同时填写《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除不合格原因外,其它各项划√表示“合格”×表示“不合格”)。

4.       最后交研究生学院材料

(1)       填写完整的《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记录》。

(2)       填写完整的《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

(3)       考生从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4)       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以考生为单位装订(顺序依次是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复试记录》,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业绩材料复印件,年度考核证明等)一起,以《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为序排列,并在考生材料首页的左上角标注该汇总表中对应考生的序号。

5.       《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格式见附件,打印件请到研招办领取。

请各学院按此要求组织资格审查,提交相关材料。

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3114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2年在职攻读学位资格审查汇总表》

序号

准考证号

姓名

专业领域

是否

本科

是否

学士

考核是

否优秀

审核结论

不合格原因

复试名单中考场号座号

组合到一起为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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