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招生

2024年硕士研究生符合加分政策考生信息公示(更新中)

时间:2024-03-19浏览:12720设置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规定。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现将报考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申请加分政策考生的上级审核结果公示如下。以下数据会根据上级审核结果及时更新,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373-3329034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会对享受加分政策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准备好加分政策的支撑材料,以备复核。

请符合以上加分政策且上级“审核通过”的考生于3月30日前将准考证、身份证、服务期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合成为1个PDF文件,并以“JF2024+考生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后一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邮箱(hnsfdxyzb@163.com),以供复核。

 

河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24318日      


(可按Ctrl+f搜索)(表中数据更新日期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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