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院(卓越工程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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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发展
关于组织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6-04-21 浏览:185

各教育硕士培养单位

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教指委发[2026]0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案例形式

  征集教学案例为文字案例。

二、征集对象与范围

1.征集工作主要面向高校教师,不接受硕士研究生、基础教育领域教师(含学校管理者)为第一作者的教学案例。

2.征集教学案例面向教育专业学位硕士层次的所有专业领域。

3.教学案例选题要紧密结合基础教育领域和职业技术教育领域教育、教学、管理实践的新要求、新趋势和新问题切忌陈旧,不可与既有入库案例简单重复。不接受高等教育领域的案例。

二、规范与质量要求

1.版权、形式、体例格式和内容规范上须符合《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附件1)要求。

2.教学案例要以《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附件2)为依据,充分指向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教学需要。

3.教学案例须自行查重,重复率不得超过15%(含案例正文和教学指导手册)。

三、征集流程与评审

1.个人申请

教师按照要求撰写教学案例,每位教师提交教学案例数量不超过2个。

2.学院初审

学院对提交的案例进行初审,按专业领域排序,填写《教学案例汇总表》(附件5)。

3.学校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审核,并择优向教指委推荐10篇案例。通过学校审核并获得推荐的教学案例,由第一作者上传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系统(https://case.cdgdc.edu.cn)。在系统中提交教学案例时,须同时提交作者授权书(附件3)、单位授权书(附件4)和查重报告书。单位授权书为案例对象所在单位的授权书,不是案例编写者所在单位的授权书,如教学案例是基于A小学的教育教学实践撰写的,则须提供A小学的授权书。上传系统时间另行通知。

4.全国评审

教指委组织专家对推荐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并将最终结果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审议。通过评审和审议的教学案例,将收录至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案例库。

四、提交要求

1.529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案例、案例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至kcyszjsglk@163.com 邮箱,案例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田家炳楼202室课程与师资建设管理科

2.每个专业领域提交1-2个教学案例。

3.6月25日-7月9日为系统填写日期,推荐入选的案例及时上传并保存,由研究生院统一汇总上交教指委。

联系人:燕帅国 3808286     杨明国 3329307                

附件:关于开展第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及附件


附件:

   1.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收录规范(试行).docx

   2.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标准.pdf

   3.作者授权书.docx

   4.单位授权书.docx

   5.提交教学案例汇总表.docx

   6.教指委通知-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教育专业学位教学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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