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师大学位〔2025〕2号),结合学院数学和统计学两个学科的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在充分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制订数学与统计学博士学位申请科研成果要求。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具备申请学位资格:
1.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且90分及以上不少于3份;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国数学会发布的《数学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期刊T3类和SCI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者在中国数学会发布的《数学领域高质量科技期刊分级目录》期刊T2类及以上或SCI二区及以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预警期刊从预警后第2年至第5年除外;注意:根据学科特点,按照姓氏字母顺序排序等不按主要贡献者署名排序发表的论文,需由其他作者或合作组出具主要贡献者证明,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可视作有效论文。
3.实际参与完成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三年期及以上(排名前2);
4.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且获得应用成果转化(排名前2);
5.获得国家级(限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实际参与工作三年及以上,排名前3);
6.正式发布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排名前2)。
为提升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授予学位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学院物理学的学科特点和工作实际,在满足“河南师范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要求”的前提下,特对学院物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要求做如下规定:
物理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具备申请学位资格:
1.申请人须以第一作者在物理学自然指数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者在物理类ES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其中1篇一区或2篇二区;
2.以第一发明人获得物理学专业相关授权发明专利1项且获得应用成果转化10万元及以上;
3.获得国家级(限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实际参与工作三年及以上,排名前3)。
其它补充说明:
1.论文分区按文章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大类分区为准;
2.国际合作组论文,需由合作组出具学生贡献证明。未进入物理自然指数期刊的其他本领域PhysicalReview系列、美国光学学会二区等期刊,经物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同意,提交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可等同于自然指数期刊;
3.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认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物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为提升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授予学位的有关要求,并结合学院光学工程学科的学科特点和工作实际,在满足“河南师范大学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要求”的前提下,特对光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要求做如下规定:
光学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具备申请学位资格:
1.申请人须以第一作者在本领域发表2篇SCI学术论文,其中1篇为二区及以上期刊;
2.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光学工程专业相关授权发明专利1项且获得应用成果转化10万元及以上;
3.获得国家级(限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实际参与工作三年及以上,排名前3)。
其它补充说明:
1.论文分区按文章发表当年中国科学院大类分区为准;
2.其他特殊情况,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认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光电工程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化学化工学院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要求
一、在学校博士毕业条件基础上,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具备申请学位资格:
1.已独立完成3个具有高度系统性、创新性的科研工作,但仍未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意见均为80分及以上,且优秀≥3份;
2.在“三类高质量论文”中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科技期刊、业界公认的国际顶级期刊公开发表研究性学术论文1篇,顶级期刊目录见附件;
3.在“三类高质量论文”中具有国际影响力、业界公认的重要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至少1篇为ESI化学期刊);或者在具有国际影响力、业界公认的重要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并获得应用成果转化(排名前2,成果转化金额≥20万),重要期刊目录见附件;
二、其它补充说明
1.发表的学术论文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学位申请人应为第一作者;成果均需与学位论文紧密相关;
2.其他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博士生导师会议讨论通过,提交学院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3.本规定从2026年起开始实行,在本规定施行前已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其申请学位要求可按照入学时政策或本规定执行;
附件1:顶级期刊目录
期刊目录 | |
Science和Nature及其系列子刊(IF≥10) | Proceedings of the National Academy of the Science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Chemical Society | Angewandte Chemie International Edition |
| Chem | Joule |
| Advanced Materials | Energy & Environmental Science |
| Chemical Science | ACS Central Science |
| CCS Chemistry | Journal of Medicinal Chemistry |
附件2: 重要期刊目录
期刊目录 |
中科院期刊分区表二区及以上(非顶级)期刊 |
注:1.影响因子(IF)指发表论文当年期刊的影响因子,若当年的影响因子尚未公布,以公布的距离答辩日期最近的影响因子为准;
2.期刊分区以论文发表时的分区为准。
生命科学学院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要求
生物学:
在符合《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师大学位[2025]2号)要求的基础上,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学博士研究生应完成系统的科研训练,申请学位前应满足下列条件:
博士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具备申请学位资格:
1.学位论文盲审(学校送审)评阅意见均为80分及以上,且90分及以上不少于3份;
2.以第一作者在中科院SCI一区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中科院SCI二区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重点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或以共同第一作者在Nature、Science及其子刊发表论文1篇;
3.实际参与完成三年期(含)以上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排名前2)1项;
4.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且获得应用成果转化(成果转化以科研处公示为准,排名前2);
5.获得国家级(限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实际参与工作三年及以上,排名前3);
6.正式发布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排名前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生命科学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生物与医药:
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具备申请学位资格:
1.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盲审评阅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且90分及以上不少于3份;
2.以第一作者在中科院SCI二区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3.实际参与完成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三年期及以上(排名前3);
4.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且获得应用成果转化(排名前3);
5.获得国家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6),或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排名前4);
6.正式发布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排名前2);
7.以第一作者或导师(导师组)外第一作者(排名前2)完成1篇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的教学案例;
8.实践成果:作为主要完成人,依托重要工程项目或行业重大发展需求研制的重大工程装备,通过同行专家的鉴定或评审,并获得实际应用效果;或依托重要工程项目研制的专用仪器设备,通过同行专家的鉴定或评审,获得推广应用;或依托行业重大需求,研发的相关硬件产品,包括新装备、新设备、新材料、新药品、新化学品等,通过同行专家的鉴定或评审,获得工程应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依托行业重大需求研发的相关应用软件产品,获得推广应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依托重大工程项目完成的方案设计,通过同行专家评审,完成项目实施验证,取得预期成效;或其他体现生物与医药专业领域特色的同等水平的实践成果。
以上成果内容必须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河南师范大学是第一完成单位或专利权人;实践成果需出具相应证明文件,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按照《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要求,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应完成系统的科研训练,申请学位前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一条,即可具备申请学位资格:
1.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且90分及以上不少于3份;
2.在CSSCI源期刊(含集刊,不含扩展版)、本领域A&HCI、SSCI收录期刊正式发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学术论文1篇(不包括研究摘要、会议综述、会议通讯、书评等),或者发表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源期刊扩展版,发表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学习时报》《河南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理论版(不低于3000字)2篇;
3.在权威或导向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部(撰写不少于10万字,书中有明确说明);
4.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获省部级(含副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提供正式文号的证明材料)。
二、其它补充说明
1.以上成果均需以河南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含隶属学院的科研平台)作为第一署名单位。论文、著作、决策咨询成果均要求独著、第一或导师外第一;
2.其他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导师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决定;
3.本规定从2026年起开始施行,在本规定施行前已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参照之前的实施细则执行。
文学院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要求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具备申请学位资格:
1.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学术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版、CSSCI来源期刊(含集刊,不含扩展版)、本领域A&HCI、SSCI收录期刊正式发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学术论文1篇;
2.在权威或导向出版社出版不少于20万字的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学术著作1部。
注:
1.成果(1)要求独著、第一或导师外第一,成果(2)要求为独著;
2.成果(1)不包括研究摘要、会议综述、会议通讯、书评等,中文论文不少于3000字,外文论文不少于5000字;
3.所有成果均需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教育:
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具备申请学位资格:
1.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盲审评阅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且90分及以上不少于3份;
2.在SSCI(中科院3区及以上)、A&HCI、CSSCI源期刊(含集刊,不含扩展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SSCI(中科院4区)、CSSCI源期刊(扩展版)、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在《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学术论文1篇;或在《新华文摘》论点摘编学术论文1篇;
3.在《光明日报》《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发表2000字以上理论文章1篇;
4.实际参与完成国家级项目(导师外限前两名),或参与完成省部级重大项目(导师外第一,经费10万元以上);
5.获得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以上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奖排名第一或导师外第一);
6.正式出版学校认定的导向或权威出版社学术著作1部(其中本人撰写不少于6万字,独著、参与导师或其他人员的著作均可,但第一署名单位须为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且需在简介或前言部分明确撰写工作内容);
7.以第一作者或导师外第一作者(排名前2)完成1篇入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的教学案例;
8.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获省部级(含副部级)肯定性批示(提供正式文号的证明材料),或被省直厅级和地级市市委、市政府采纳1项(提供采纳证明或实践推广、成果转化取得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所有成果(著作除外)必须以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为第一署名单位(排列的自然顺序为第一);博士生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作者、博士生本人为第二作者(项目除外)。SSCI、A&HCI检索的学术论文需提交收录证明(DOI号)或科技查新咨询中心检索报告;所有论文类成果认定均不包括书评、访谈、会议综述。
教育学:
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具备学位资格申请:
1.在人民日版理论版/学术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版、CSSCI源期刊(含集刊,不含扩展版)、本领域A&HCI、SSCI(中科院3区及以上)收录期刊正式发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学术论文1篇;
2.在权威或导向出版社出版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
注:以中文发表的论文类成果,均以见刊为准,不得以论文接收函或录用证明代替;SSCI、A&HCI检索的学术论文需提交录取证明(DOI号)或科技查新咨询中心检索报告;所有论文类成果认定均不包括书评、访谈、会议综述。论文成果必须以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为第一署名单位(排列的自然顺序为第一),博士生均应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或导师外第一作者;著作成果须在前言或后记中有“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明确标识。所有成果均需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国史专业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具备申请博士学位资格:
1.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学术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学术版、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A&HCI、SSCI收录期刊发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学术论文1篇。相关论文需为独著或除导师外排名第一(不含研究摘要、会议综述、会议通讯、书评等)。中文论文不少于3000字,外文论文不少于5000字;
2.在我校认定的权威或导向出版社出版不少于20万字的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学术著作1部,需为独著或与导师合著。合著成果中的博士生撰写字数占比不少于20万字;
3.获得省部级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实际参与时间为3年以上)1项,需博士生独立完成或除导师外排名第一;
4.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获省部级(含副部级)肯定性批示(提供正式文号的证明材料)1项,需博士生独立完成或除导师外排名第一。
上述所有成果均需通过博士生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为提升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授予学位的有关要求,结合商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特对我院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或实践成果要求做如下规定。即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具备申请博士学位资格:
1.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CSSCI源期刊(含集刊,不含扩展版)、本领域SCI和SSCI三区及以上(中科院分区)收录期刊正式发表本学科相关学术论文1篇(文章均不包括研究摘要、会议综述、会议通讯、书评等)。中文论文不少于3000字,外文论文不少于5000字;
2.在我校认定的导向出版社或权威出版社出版本学科相关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不少于20万字);
3.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获省部级(含副部级)肯定性批示(提供正式文号的证明材料)1项。
注:
1.所有成果要求以河南师范大学商学院为第一单位,均需独著、第一或导师外第一;
2.所有成果均需通过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在符合《河南师范大学学术博士申请学位科研成果要求》基础上,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术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前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具备申请学位资格:
1.学位论文完成三部分及以上系统研究工作,盲审评阅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且90分及以上不少于3份;
2.以第一作者、河南师范大学环境学院第一完成单位,在中科院SCI一区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中科院SCI二区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发表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环境ESI论文;发表论文应为研究性论文且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一致;
3.实际参与完成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大项目三年期及以上(排名前2);
4.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且获得应用成果转化,转化金额大于30万元(成果转化以科研处公示为准,排名前2);
5.获得国家级(限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实际参与工作三年及以上,排名前3);
6.正式发布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以上(排名前2)。
本办法自2025级博士生起执行,解释权归环境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为提升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25〕2号)授予博士学位的有关要求,结合水产学科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特对我院水产专业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或实践成果要求做如下规定:
实行代表成果制,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具备申请学位资格:
1.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且90分及以上不少于3份;
2.以第一作者在水产相关学科领域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技期刊(SCI收录期刊、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和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发布的Q1区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或者SCI二区及以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3.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且获得应用成果转化(排名前2);
4.获得国家级(限前5名)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实际参与工作三年及以上,排名前3);
5.正式发布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及以上(排名前2)。
为提升我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授予学位的有关要求,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特对我院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或实践成果要求做如下规定:
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具备申请学位资格:
1.学位论文盲审评阅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且90分及以上不少于3份;
2.在CSSCI源期刊(含集刊,不含扩展版)、本领域A&HCI、SSCI正式发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学术论文1篇,或在北京大学《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SCI源期刊(扩展版)正式发表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学术论文2篇(不包括研究摘要、会议综述、会议通讯、书评等),或在《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公开发表理论文章1篇,或在《中国教育报》(不少于2000字)《中国社会科学报》(不少于2000字)公开发表理论文章2篇;
3.获得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实际参与三年以上);
4.撰写国家权威或导向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1部(撰写不少于10万字,书中有明确说明);
5.撰写的决策咨询报告,获省部级(含副省部级)肯定性批示(提供正式文号的证明材料)。
以上成果署名单位须为河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排名均要求独著、第一或导师外第一。
本规定发布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