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河南师范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是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和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安全保卫工作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制定实施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构建结构科学、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校园安全防范体系。
二、负责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安全事故防范、排查和整改工作。
三、负责学校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预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建设和设备设施建设;对校内各重点部位、要害部位及各单位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督查。
四、负责学校政治安全工作。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学校政治安全信息动态并按要求上报,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维护学校政治安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各类社团组织的安全管理和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等工作。
五、负责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技能提升培训,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保卫案事件防范处置的意识和能力。
六、负责学校门卫管理、交通秩序管理、校园巡逻巡查、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指导、治安值班等,妥善处置校内及校园周边突发性治安案事件。
七、负责协助有关单位调解学校的内部治安纠纷,做好违纪违法人员的帮扶教育工作,做好校园治安案事件(事端)预防和处置工作,协助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置其他不安定事端。
八、负责师生员工集体户口的管理,办理学生户口的迁入、迁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员工的出国(境)政治审核;协助公安机关管理学校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九、负责学校大型活动的场地(场所)审批、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协助公安机关做好重要领导、贵宾来校期间的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
十、协调驻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城市管理部门等政府有关业务机构,做好校园及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十二、承担首问首办责任。
十三、同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市政法委、市公安局等部门保持紧密联系,争取相关工作的支持。
十四、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各科(室)工作职责
河南师范大学党委保卫部、保卫处、综合治理办公室现有正式工作人员28人,设有8个科和综合治理办公室秘书(正科级)岗,分别是:综合管理科、安全防范科、政策调研科、公共安全科、消防管理科、交通安全科、宣传教育科、监控管理科,各科工作职责如下:
(一)综合管理科
1.负责部(处、室)办文、办会、人事、信息等工作。
2.做好部(处、室)文印管理、文件处理、来信来访、考勤考核等工作。
3.做好部(处、室)工作督察、行政事务、户籍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4.做好部(处、室)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5.做好部(处、室)行政档案建设工作。
6.做好部(处、室)内外协调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共安全科
1.做好防盗、防破坏和其它突发治安事件、灾害事故的预防、处置工作。
2.负责案件处理、案情研判、校内巡逻、蹲点值守等工作。
3.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等工作。
4.负责校内及校园周边治理工作以及大型会议(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5.按照合同约定的管理要求,加强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督导指导。
6.落实好保安岗位责任制,做好对保安人员的月度考核、任务协调、工作任务确定和档案管理等工作。
7.协调保安人员配合保卫科做好大型会议(活动)的警卫和安全保卫工作。
8.协调保安人员协助学校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9.做好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争端等事项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做好内外协调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防范科
1.深入基层做好安全防范调研工作,收集校园治安信息,及时掌握治安动态,提出安全防范的建议。
2.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开展平安建设活动,落实政府与校内二级单位的治安目标责任工作。
3.做好治安检查工作,建立治安问题台账,下达治安问题整改任务书,建立健全学校治安档案。
4.负责外来人员、重点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相关民事调解工作。
5.负责校内活动安全方案的拟订和场地的审批工作。
6.负责剧毒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安全检查工作。
7.做好内外协调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消防管理科
1.负责落实政府和学校二级单位的消防安全和防火责任制工作。
2.做好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规章制度。
3.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配备、维修、检查和维护等工作,编制消防器材的购置及使用计划。
4.做好消防工作的检查、指导,对有火灾隐患的单位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及时督察落实。
5.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
6.受理各单位装修、维修、改建改造等工程的备案,督促各单位做好相关工程的报审、验收工作。
7.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和处理火灾事故,对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8.指导、检查校内大型活动的消防安全工作。
9.建立问题及整改台账,做好消防档案建设。
10.做好内外协调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策调研科
1.联系各级党组织,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开展政保工作、保密工作及开展国家安全教育的工作情况。
2.做好学校安全情报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3.做好网络舆情监控和有关问题的调研工作,对上级安排的任务要及时做出回应。
4.协助政府做好政治案件的侦破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置不稳定事端和突发事件,维护校园稳定。
5.做好学校信息员队伍的物建、使用、管理工作。
6.做好教职工出入境审核、申报、师生员工无犯罪证明等工作。
7.做好档案建设工作。
8.做好内外协调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交通安全科
1.负责全校交通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和管理等工作,维护学校交通秩序。
2.规划、管理校内交通安全标志与交通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治理车辆乱停乱放的问题。
3.负责校内机动车辆配套管理及机动车辆通行证(卡)的核(换)发。
4.负责学校各项重大活动的交通执勤工作。
5.协助公安交警部门调查、处理校内交通事故等。
6.做好档案建设工作。
7.做好内外协调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宣传教育科
1.负责规划、落实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2.指导各二级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宣传及教育工作。
3.制订各项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4.逐步推进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
5.负责编印、发放安全教育手册,定期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6.结合时势,及时制作安全提示,张贴安全标识,做好安全知识辅导。
7.做好“平安师大”微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8.做好宣教档案建设工作。
9.做好内外协调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监控管理科
1.做好监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工作。
2.定期做好监控设备的检查、维护、维修工作。
3.负责监控中心保安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检查、监督指导,做好监控信息的储存、管理工作。
4.配合保卫科等做好治安、消防、交通等的适时监控。
5.制定监控中心保安人员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6.做好档案建设工作。
7.做好内外协调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综合治理办公室秘书
1.贯彻执行有关综合治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传达上级综合治理有关文件精神。
2.配合政府部门和学校有关部门进行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
3.做好教学区内外来人员登记备案工作,督促用人单位做好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教学区内商业摊点登记备案。
4.负责校内各类大小型活动的审批、备案,指导、督导主办单位做好安全应急预案,落实相关安全措施。
5.做好校园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外协调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