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务处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制定完善校内财务规章制度。
二、负责预算管理(含资金管理、债务管理等),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编报年度决算报告、财务报告及其他各类财务报表,做好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负责学费、住宿费等收入管理、票据管理和收入分配工作。
四、负责按照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开展事业财务核算工作。
五、负责职工薪酬、劳务费的发放和住房公积金代扣上缴工作。
六、负责个人所得税等涉税事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校园一卡通”系统资金结算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系统维护。
八、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会经费、党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独立核算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资金收付工作。
九、负责财务处内部稽核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巡视巡察和审计等工作。
十、参与学校重大经济决策方案的论证及合同签订工作。
十一、向部分直属及附属单位派驻财务监管人员,开展财务监管工作,包括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教育发展基金会、教育发展与合作有限公司等。
十二、负责财会档案整理、归档、查阅等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继续教育等。
十四、组织做好日常财务服务工作。
十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民族宗教工作主体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十六、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