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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关于清查涉密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6-11   浏览次数: 928

校内各单位、各保密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上级保密局对涉密文件管理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涉密文件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涉密文件(注:涉密文件即文件首页的左上角或右上角标有“秘密”或“机密”或“绝密”的文件)的清查工作。

1、各单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地自查是否保存有密码电报、左(或右)上角标有“秘密”或“机密”或“绝密”的涉密文件(包括原件、复印件),若有请立即交党办机要科。

2、各单位要认真自查涉密计算机的外围环境是否符合要求,与互联网相连接的计算机上是否存有涉密文件,若有请立即彻底删除或禁止与互联网联系。

对今后的保密工作,校保密委员会提出以下要求,望各级领导及各部门认真落实。

1、代表学校外出开会所发的涉密文件一律交党办机要科按涉密文件管理,参会人员不得自行保管。

2、各有关部门接到上级对口部门发来的涉密文件一律交党办机要科按涉密文件管理。

3、党办机要科要建立专门的涉密文件夹,该文件夹流转过程中机要科要切实负起责任,不让文件在领导办公室过夜,阅后立即收回。

4、因工作需要复印涉密文件的,一律由党办机要科在指定地点复印后交给领导并备案,用后收回。

5、我校教师承担涉及国家秘密的科研项目,务必在党办机要科备案。

6、若没有按规定执行,导致出现窃密事件,将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保密委员会

20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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