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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保密委员会关于开展修订的《保密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0-06-29   浏览次数: 325

校内各单位、各保密委员会:

今年4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胡锦涛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10101日起施行。《保密法》的修订是随着我国国际地位和作用的变化,为应对窃密严峻形势而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依法加强对国家秘密的保护,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推动《保密法》的学习和贯彻,进一步提高我校涉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观念,根据上级保密局精神,经校保密委员会领导同意,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从20106月上旬至20109月底,开展修订的《保密法》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保密局有关修订的《保密法》宣传教育活动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我校保密工作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修订的《保密法》宣传教育活动,以进一步提高我校涉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和保密观念,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使活动的开展收到实效,成立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纯献

副组长:张永胜

成 员:张建国、聂立清、闫留义、周营军、马治军、张现周、李秋发、魏海琴、徐燕鹏、王俊杰、端木庆一、苏全有、高宏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张永胜兼任。

三、活动安排

1. 活动时间

20106月上旬至20109月底。

2. 主要活动安排

宣传教育活动将充分利用网络、宣传专栏等手段,做到活动开展网络化、信息化、常效化。

1)建一个主题宣传网站,将有关学习资料及时通过网络发布,打破时间、空间的限制,提高活动效果。

2)出一期主题宣传专栏,重点解读修订的《保密法》的新变化、新要求、新特点。

各涉密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涉密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资料,充分理解和把握修订的《保密法》,并在工作严格贯彻、执行,进一步做好我校的保密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中共河南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保密委员会

201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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