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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 2015-02-10   浏览次数: 207

日前,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表彰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豫教思政〔20154号),我校被授予河南省文明标兵学校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校在上级文明委的指导和校党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提高师生员工思想道德素质为核心,着力在巩固成果、提高水平、拓展渠道、增强实效上下功夫,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丰富两创两争为载体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立足点,不断延伸精神文明建设的内涵和外延,努力构建和谐校园。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单位”,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决定》还对2014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我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2012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班被授予河南省文明班级荣誉称号;化学化工学院赵扬教授、环境学院周建国教授被授予河南省文明教师荣誉称号;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2012级黄奥飞、外国语学院2012级董方月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学生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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