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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字〔2017〕34号:关于干部任免的通知(陈妍娇)

发布时间: 2018-03-16   浏览次数: 810

  

校党字〔201734


关于干部任免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直各单位:

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

陈妍娇同志任社会事业学院副院长,免去其社会事业学院科研秘书(正科级)职务。

由校长办理聘任手续。

试用期一年。

  

  

中共河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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