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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3-02   浏览次数: 139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体要求,坚决阻挡疫情进入校园,现将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及师生员工(包括临时用工人员)管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进出校园人员类别。学校各单位安排的值班人员(人员名单依据各单位上报学校的值班表确定),凭学校制发的本人有效证件(含工作证、一卡通等),在值班期间进出学校;因工程项目等需要进入校园的施工人员,凭学校或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制发的临时通行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出学校;因工作需要的物资配送人员由物资需求单位掌握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并指派专人持单位证明到门卫值班处办理进出校园手续,配送人员必须携带健康出行卡,进入校园后原则上不下车,且必须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离开校园;青年公寓居住人员按第一家属区管理办法执行。确因工作需要进出校园的其他教职工,由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审批并报教工工作专班批准,由教工工作专班汇总人员信息报保卫工作专班备案后方可出入校园。

各类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二、进一步明确门卫管理工作要求。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均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现场检测体温高于37.2℃者不得进入校园,拒不配合身份核验与体温检测者不得进入校园,证件不全或人证不一致者不得进入校园,不规范佩戴口罩且不听劝阻者不得进入校园。

对于闹岗闯岗、侮辱打骂门卫值班人员者,一律不允许进入校园并由门卫值班人员做好取证工作,校内人员报执纪督导工作专班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校外人员报公安机关处理。

三、进一步强化师生员工日常管理。在新乡市区范围内居住的师生员工(包括临时用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私自离新。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需要离新的,应提前向所在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履行请假手续,并详细说明行程信息,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审批备案后方可离新。教职工返新后,要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履行销假手续,并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已经在校园内居住的教职工(包括临时用工人员)需离新并重新返校的,除履行上述请假手续外,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还要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6号通告规定的返校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返新入校,且必须严格按要求进行居家隔离。

四、进一步压实师生员工管控责任。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向师生员工(包括临时用工人员)传达学校有关通知规定精神,要求师生员工严格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规定,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离新返新相关信息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各单位疫情防控工作专班要严格把关审批,并切实掌握离新人员往来轨迹等行程信息。

为了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敬请全体师生员工理解、支持并配合学校工作。

本通知有关规定自202033日起施行。

 

河南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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