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20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为2020年—2022年)

时间:2021-01-15浏览:1185设置

      2020年12月25日,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河南省民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2020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河南省财政厅公告〔2020〕9号),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20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有效期为2020年—2022年。

 

2020年度向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的捐赠人可依据省财政厅公告和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开具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到税务主管部门办理税前扣除相关事宜。感谢广大校友与社会各界对河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关心支持,2021年,基金会定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更好前行,为河南师范大学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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