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23年度下半年“高途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3-11-21浏览:10设置

各有关学院(部):

为做好2023年度下半年“高途奖学金”申报工作,根据《河南师范大学“高途奖学金”管理办法》相关内容,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我校(含平原湖校区)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符合申报条件,均可申请参加本奖学金的申报。

二、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申报学年未受任何处分,无挂科;

3.诚实守信,关心集体,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勤奋,参加高途集团合作项目,成功考取研究生,或成功考取国家或地方公务员、选调生,或在本科毕业前通过CFA(特许金融分析师)、FRM(风险管理师)、CPA(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

5.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

三、申报类别

为推动我校就业工作和教育事业发展,鼓励学校学生刻苦学习、争当先进,按照“高途奖学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申报者可选择“优秀奖学金、全额奖学金、精英奖学金”中的一类进行申报,并在申请书上注明申报类别,不能多选

四、申报领域

按照如下7个领域归口申报:1.研究生;2.国家公务员;3.地方公务员;4.选调生;5.CFA(特许金融分析师);6.FRM(风险管理师);7.CPA(中国注册会计师)。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

(一)受理时间

1.申报时间:2023年11月22日——11月29日

2.申报方式:“高途奖学金”实行限额申报,由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择优择先。

3.提交时间:2022年11月22日——11月30日

4.材料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

(二)注意事项

1.申请人要认真阅读本通知和《河南师范大学“高途奖学金”管理办法》,将个人资料通过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2.根据申请的不同类别和领域,申请人需要选择对应的材料提交:

(1)《“高途”奖学金申请表》;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学生证扫描件;

(3)研究生拟录取通知(电子版);

(4)选调生拟录取通知(电子版);

(5)国家公务员拟录取通知(电子版);

(6)地方公务员拟录取通知(电子版);

(7)FRM(风险管理师)成绩合格证明(纸质扫描件或电子成绩单);

(8)CFA(特许金融分析师)成绩合格证明(纸质扫描件或电子成绩单);

(9)CPA(中国注册会计师)成绩合格证明(纸质扫描件或电子成绩单);

申请材料压缩至一个文件夹内,统一命名为“学院+申请人姓名”,统一发送至邮箱260148072@qq.com。

联系电话:0373-3328818   报送地点:致远楼301室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高途奖学金申请表.doc

 

 

招生就业处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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