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应我校法学院的邀请,北京大学法学院廉思博士后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覃福晓博士后在我校法学院报告厅做了两场学术报告。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谢华、副书记乔玉华、副院长韦留柱、王肖凤及部分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了报告会。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黄进才主持。
廉思博士后以《全民公决制度的法政治学分析——台湾“公投”的法理本质》为题从全民公决制度的研究现状和意义入手,深入分析了全民公决制度的的定义、客体、特征、本质和分类,并对台湾公投的法理本质进行了深入的剖析,指出台湾公投不具备民族自决的主体资格,混淆了自决性公投与民主性公投的概念,其本质是“渐进式台独”的组成部分,其结果只能使两岸关系更趋紧张,使台湾人民陷入无尽的政治动荡之中。
覃福晓博士后报告的题目是《从“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回到“法律上一律平等”》,他结合自己最新的科研成果,以“立法上拘束说”为基础,对社会上的大量不平等现象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立法者拘束说”反映出来的平等观念更符合法治的要求,重视平等权的立法者拘束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要求。覃博士后在报告中提出目前立法上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应回到“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思想,使与会的教师与研究生深受启发。
两位博士后的讲解风趣幽默、条理清晰、逻辑性强,进一步拓宽了学院师生的视野,使在场的师生受益匪浅。
此前,经学校批准,聘请廉思博士后、覃福晓博士后为我校法学院副教授。
(法学院 王鹏祥/文 张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