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结果揭晓,法学院学生刘省礼获得201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刘省礼同学系我校法学院2008级学生,曾担任2008级年级长、院学生会主席,他来自国家级贫困县—--台前县,家庭负担非常重。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进入大学后,刘省礼就依靠自己的能力解决生活费问题,他向学校申请了勤工俭学岗位,做过校园代理,还创办了大学生家教社,并利用寒暑假出门打工补贴家用。2010年暑假,正在濮阳市一家酒店打工的刘省礼得知了舟曲泥石流的情况后,面对灾区的疮痍,在倍感心痛之余,他心生为灾区献上一份微薄之力的想法。他不仅拿出了自己挣来的100元钱捐到了濮阳市红十字会,还买来笔记本和笔,在濮阳市文化艺术中心前的广场上,向过往市民征集祝福,为灾区的人们送去濮阳人民特殊的祝福。在他的不懈努力下,从
本次“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由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中国高校传媒联盟承办,新东方科技教育集团协办。广大青年学子要牢记胡锦涛总书记在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对青年学生提出的三点希望,以大学生自强之星为榜样,热爱祖国,勤奋学习,不断创新,深入实践,奉献社会,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法学院 华锋 魏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