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话和规范字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结晶,值我校成功申报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师范学校之际,6月16日下午3点,法学院在院办公楼503教室举行“语言文字规范化”动员活动。院团委书记华锋、2010级辅导员刘静和各年级学生代表100余人参加。
活动中华老师讲道:“我院自从把普及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等要求纳入了日常管理,就实施了“四个结合”的方法:把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与学校的培养目标结合起来;与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结合起来;与校园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结合起来。从而我院在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方面创出了自己的特色。针对学院实际情况,我院每学年都制定切实可行的语言文字工作计划,认真开展,稳步推进,为推动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如今,我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师范学校申请成功,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们更应该注重自身的言语表达规范化和文字标准化,希望同学们再接再厉,为学校荣誉增光添彩。”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平时要多练习普通话,并于空闲时间坚持每日练习字帖。
本次“语言文字规范化”动员活动的举办,有利于我院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更加注重语言和文字的规范,对于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操,提高民族自豪感,更好地学习和掌握其他各科知识,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法学院 华锋 黄纳 张经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