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同学们对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有更加理性的认识,10月25日上午,法学院2011级学生代表60余人在院团委书记华锋的带领下,来到新乡市牧野法院参加旁听。
上午10点庭审正式开始,全体起立,审判长及两位人民陪审员入场。审判长宣布开庭,并宣读了案件基本情况,证明出庭人员出庭资格有效,法律地位平等。随后开展了法庭辩论,开始了正规的庭审程序。本案是一起酒后危险驾驶的刑事案件,被告赵某在庄严的法庭上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最后,经过讨论,审判长宣布休庭,待合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后,另行通知择期宣判。庭审过程中,同学们严格遵守法庭纪律,在认真听的同时拿着纸和笔记录着庭审过程中的点点滴滴,将庭审过程与所学知识相结合,不断领悟法的真谛,拓展专业视野。华老师对大家说:此次旁听,为同学们上的一堂生动的实践课,有助于同学们把书本知识和实践活动相结合,提高同学们的实践能力。
庭审过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参加旁听活动不仅增强了自身的专业素养,更加深了对本专业的喜爱,领悟到“法”的意义。
(法学院 华锋 化艳超 杨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