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宣布“所有的人均生而自由,在尊严及权利方面处于平等地位”,成为国际人权法的基础。在世界人权日到来之际,法学院以班级为单位举办了“维护人权,保障合法权益”为主题的讨论会。12月9日,2010级法学三班率先在启智楼103室开展,全体同学积极参加。
尊重并保障人权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同学们针对这一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讨论。会上,学生代表周锐丽说到:“人权分为五类:基本权利、司法权利、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以及经济社会权利。这些在我们国家已经部分实现,如村民选举扩展了农村居民的政治权利,保护人权的条款已写入宪法等。人权保护的理念及其实践,正在为中国政治改革带来新的、强大的动力。”之后,同学们针对“怎样运用法律解决人权保障问题”展开激烈讨论,提出增强民众维权意识,加强法律规范等意见。团支书张敬彩指出:“中国在政治领域的进步与社会主动地进行维权活动是密不可分的,孙志刚案件引发的收容制度的废除,郝律师的公益诉讼以平民和法律的力量制约了强势集团都说明了公民在维护自由与权力中的重要作用。”
经过讨论,同学们树立了维权意识,并表示会积极宣传法律思想,树立全社会“维护人权,保障合法权益”观念。
(法学院 华锋 杨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