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4届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系列活动

发布者:马淑明发布时间:2014-06-11浏览次数:702

 

法学院成功举办毕业年级党务工作负责人培训会

为了规范毕业生党员档案管理,确保毕业生党员转出的发展材料完善,法学院于530日下午3:00在东区模拟法庭对毕业年级党务工作负责人进行培训。培训会由法学院党总支秘书、2010级辅导员刘静老师主持。

培训会上,刘老师重点讲解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填写要求,档案分类,档案相关材料的整理以及装档注意事项。其中,刘老师特别强调要重点检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中签名(签章)、时间是否齐全、规范,内容填写是否准确、完整。尤其是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中负责培养人、党支部和上级党组织意见印章是否完备等,确保转出的发展材料完整规范。各年级毕业生党务工作负责人纷纷表示获益匪浅。至此,培训会得到圆满结束。

(法学院 刘 静 蔡尔琪 赵 丹)

法学院成功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

为了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61日下午200法学院在东区模拟法庭对我院即将踏出师大校门的全体毕业生党员进行了离校集中教育,此次党员离校教育由法学院党总支秘书、2010级辅导员刘静老师主持,2014届全体毕业生党员参加了此次离校教育。

会议上,刘老师首先就毕业生们走向社会后如何能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素质,永葆党员先进性做了生动的发言。接着,就转接党组织关系,在转接过程中遇到问题如何咨询,回执联的邮寄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为了避免学生遗忘,会上发放了我院针对转接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和容易忽略的事项而专门撰写的《2014届毕业生党员离校组织关系转接须知》(见附件1),未能前来参加会议的个别党员在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时给予发放,确保人手一份。除此之外,刘老师还针对《须知》中涉及的各项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说明,确保每位党员理解。各毕业生党员认真聆听了各位老师的讲解,纷纷表示深受启发。

本次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为毕业生党员走向社会,更好地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法学院 刘 静 王梦楠 赵 丹)

法学院成功召开毕业生党员教育座谈会

为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党员思想教育,更好地发挥毕业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64日,法学院在东区模拟法庭内召开了毕业生党员教育座谈会,会议由法学院党总支秘书、2010级辅导员刘静主持。

座谈会在轻松、愉悦的气氛中展开。首先,大家讲述了自己目前的就业、择业情况和接下来的计划,畅谈了自己在实习过程中的收获与成长,并发表了毕业感言,表达自己对师长、母校的感恩之心和报答母校、奉献社会的远大志向。接着,刘老师带领大家重温了《党章》,并对即将步入社会的毕业生党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她要求大家要严格按照党章规范自己,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奋做人,认真做事,真正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同时,她还告诫大家在重视自身就业的同时,要积极关注周围同学的就业现状及面临的困难,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最后,刘老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结,她倡议毕业生党员要站好在校的最后一班岗,按照学校和学院安排,维护毕业期间的安全稳定,文明离校,并勉励同学们要积极融入社会,在工作中要从小事做起,把小事做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取得更好的成绩。

通过本次座谈会,毕业生党员们不仅感受到了党组织的关怀和鼓舞,而且明确了自己的目标,体会到了肩上的责任。在踏上社会征程之后,大家将继续带着组织的信任和期盼投入新的事业,肩负起应尽的职责,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法学院 刘 静 赵 丹 王梦楠)

法学院成功举办毕业生党员经验交流会

为进一步弘扬党的精神,发挥毕业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加强新生党员的组织意识、责任意识,法学院于65日上午在东区模拟法庭内成功举办毕业生党员经验交流会。法学院党总支秘书、2010级辅导员刘静,法学院2013级辅导员康东书出席了此次交流会,20103位毕业生党员代表上台发言,2013级新生党员参加了此次活动。

会议在老师对毕业生的祝贺中拉开序幕。接着,3位毕业生党员代表分别上台发言,他们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向在场观众讲述了“党员的内在含义”以及“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党员”。其中特别强调,作为学生,要怀有进取心、责任心和感恩之心,不论在学习还是生活中都要树立目标并持之以恒,优秀的成绩也是党员的必备条件;作为党员,要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凡事以同学利益为先,真心实意做到为人民服务,令在场新生党员获益匪浅。会议最后,法学院党总支秘书,2010级辅导员刘静老师对这次活动进行了高度评价,引用毛泽东同志“为人民服务”中的原文、胡主席和温总理的讲话,希望同学们不断认识自己、完善自己,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全面提升自己的内涵,成为一位充满信仰、希望和爱的高尚者与实践者,成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和有益于人民的人。

此次优秀毕业生党员经验交流会,使与会的学生党员明白了把握现在、规划人生的重要性,许多同学纷纷表示通过此次经验交流会收获颇丰。

(法学院 刘 静 赵 丹 牛琼琼)

法学院成功召开毕业生党员主题党日活动

67日上午,法学院2010级毕业生党员主题党日活动在东区模拟法庭内顺利举行,活动主题围绕“牢记宗旨,牢记嘱托,永葆党员先进性”开展。法学院党总支秘书、2010级辅导员刘静老师出席并主持了本次活动,2010级毕业生党员全部到场。

活动开始先由法学院2010级党员代表周锐丽领誓,毕业生党员面向党旗庄严宣誓。 接着,刘静老师给全体毕业班党员上了难忘的一课,她希望毕业生党员们能按照入党誓词严格要求自己,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起到模范作用。她就如何保持党员的先进性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作党的政策方针的学习模范,努力学习党的先进思想和理论;二是作工作上的模范,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三是做团结友爱的模范,团结群众,关心集体;四是作遵守党纪国法的模范。刘老师饱含深情的寄语,使毕业生党员更进一步加强了对党员先进性的认识,使毕业生党员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进一步明确了方向。随后,毕业生党员代表王啸林发言。他表示,在党组织的细心培育下,同学们成长为党员,在感到光荣的同时,也深感责任重大。在跨出母校大门的日子里,大家不会忘记成为优秀共产党员的目标,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他代表全体2010级毕业生党员在五个方面郑重承诺:一是要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主动自觉地学习先进的思想理论,坚定理想信念。 二是要坚持勤奋学习,抓紧学习,刻苦学习。三是要关心集体,团结身边的每一个人,乐于奉献,树立全心全意为他人服务的思想。四是要增强自己的动手实践能力,以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五是要保持党员形象,为母校争光。最后,刘静老师代表学院党委寄语2010级全体毕业生党员,她对毕业生党员们提出两点期望:一是希望毕业生党员牢记宗旨,牢记嘱托,永葆党员先进性。在学习、工作、团结、纪律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脚踏实地,踏实做事,踏实做人,永葆党员先进性。二是希望毕业生党员为党旗添彩,为母校、母院争光。她热切期望毕业生们常回母校,常回家看看。并祝愿毕业生党员前程似锦!

此次党日活动是学院党总支在毕业生党员离校之前对党员们的再一次教育和鼓劲,毕业生党员经过此次开展的活动,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方向,表示将不辜负组织的培养,努力工作和学习,牢记宗旨,牢记嘱托,为党旗添彩,为母校、母院争光!

(法学院 刘 静 赵 丹 仝凯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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