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张新宝教授莅临我校讲学

发布者:马淑明发布时间:2017-05-12浏览次数:533


5月6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杂志社总编辑张新宝教授受邀在我校模拟法庭讲授《民法总则的主要制度创新》。法学院二百余名师生聆听了此次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王鹏祥教授主持。

张教授以《民法通则》为比照蓝本,以《民法总则》的章节为基本单位,对每章富有创新性或变化较大的条文加以阐释解读。讲座伊始,张教授就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立法目的”的这一变化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国传统思想精华相契合,与社会主义现代化格局相衔接,民法中的部分内容也与其相适应,因此,对其吸收吸纳有理可依。他指出,立法者对人价值的再认识,对人身权保障的高度重视是《民法总则》第一章的亮点,这点通过总则中的第二、三条可见。同时,他表示,第二章胎儿权利种类的增加与监护制度的变革是最引媒体关注的两点,总则极大地维护了弱势一方的权益,极具现实应用性。《民法总则》第五章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进行了规定。张教授认为,该规定较为原则化,是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种类的复杂性和不断变化的特征的体现,将二者纳入民法保护的范围并单列,实在难能可贵。除此之外,张教授对法人分类、民事法律行为、诉讼时效等诸多内容也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新颖观点令大家耳目一新。他最后提到,“好人法”、英烈等人格权益的特别保护、民事责任优先规定是《民法总则》的最大亮点,它们接地气,暖人心,符合最广大人民的想法。随后,王鹏祥院长总结发言,他指出《民法总则》作为民法典两步走战略中的第一步,对民法典编纂有重要意义。张教授对相关条文的深入解读,对立法精神的深入理解,令大家获益颇多,同学们理应反复琢磨,多次体悟。

张教授的讲座深入浅出又不乏幽默,其分析之透彻,见解之独特,眼界之开阔令大家受益匪浅。为法学院师生进一步研究学习《民法总则》提供了新视野,启迪了新思路,同时对法学院学科水平的提高有重要意义。

(法学院 郭少飞 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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