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副院长于庆生副教授作《民法总则条文解读》学术报告

发布者:刘杨发布时间:2017-12-01浏览次数:278

 

1129日下午,我院副院长于庆生副教授在法学院办公楼301会议室为学院师生作了题为“《民法总则》条文解读”的学术报告。法学院部分教师、全体研究生共同聆听了报告。报告会由法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左红娟老师主持。

报告伊始,于老师引用边沁的“法律要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这一名言开始了本次报告,旨在解读和探讨《民法总则》法条内在含义与现实适用问题。首先,于老师简要介绍了民法典“四落五起”的编纂历程,并指出此次民法典的制定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必然要求。接着,于老师通过对比民法通则,逐一分析了民法总则条款变动的创新之处,同时通过一些典型司法审判案例的解说,深入浅出地阐释了基本规定、自然人、非法人组织等具体内容,肯定了民法总则的制定更加注重适应现实社会需求,强化各种民事权利保护,提升人身权的基础性地位的特点。最后他指出,一部民法典的“好”,应该体现其适用性上,使法律正确地调整民事关系,更好地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于老师的报告以深厚的理论功底,系统严谨的讲解,为我院师生呈现了一场学术盛宴,不仅使学生对民法总则的理解更加深刻,而且引起了对民法典的立法活动和司法实践可操作性的思考与探究,大大提升了我院学生的法学素养。

(法学院 刘杨 李方娟)


 

  • 河师大法学院官方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