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法官实务》课程第二十六讲继续开讲

发布者:董传举发布时间:2021-06-02浏览次数:179


6月1日,法学院法官实务课程第二十六讲继续开讲,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陈洁法官以《民间借贷案件审判实务》为题,结合诸多案例,为同学们带来了一节内容丰富的课程。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随着“虚假诉讼”、“套路贷”的出现,以及相关刑民交叉案件审理难度的增大,民间借贷逐步纳入金融监管范围,需要同学们重新认识此类案件。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探求当事人之间的真实法律关系至关重要,陈洁法官谈到:“要建立穿透式审判思维,在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审判主导作用,注重细节事实和边际事实的查明,正确分配举证责任,不被证据的表象所蒙蔽,尽量还原客观事实,从而正确界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为了维护经济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打击金融违法犯罪活动,民间借贷行为亟待进一步规范,应当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严厉打击通过使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方式发放民间贷款的行为。

最后,陈洁法官对《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解读,通过分析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涉及虚假诉讼、利率、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使同学们对民间借贷实务有了更深入的解。

法学院 张文君 张晓宁 董传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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