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温晓雯法官应邀为我院授课

发布者:赵东方发布时间:2023-05-18浏览次数:10

 为加强我院学生对法官审判工作中自由裁量权的认识和理解,516日,我院邀请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温晓雯法官讲授《法官刑事裁量权的司法运用》一课。

 首先,温晓雯就司法实践中对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不当解读对我们展开了适当的讲解。同时,温晓雯将两起危险驾驶罪案例判决结果进行对比,证实了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是结合事实证据以及被告人自身主观方面社会危害性等进行判断,并非任意裁判。接着,温晓雯从性质、强制性和内容三个方面说明了刑事自由裁量权和“自由心证”的具体区别。最后,温晓雯结合案例说明了刑事自由裁量权的作用范围,即法官在查清案件事实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和法官在法律规范选择上的自由裁量权。温晓雯提到: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应当注意从其他社会规范中寻找裁判规范,特别是从伦理道德、社会习俗、团体规则中寻找“活法”,要使判决符合道德的要求,符合社会大众的心理期待。

 温晓雯最后总结道: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主体是人民群众,在做好裁判工作的同时,也要增强人民群众对裁判的认可程度。

图/文  褚颢寰  李浪  董传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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