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校庆 牧野法治大讲堂系列之十 厦门大学博士生导师周赟教授应邀为法学院师生作讲座

发布者:赵东方发布时间:2023-06-04浏览次数:531

63上午10点,厦门大学周赟教授应邀在法学院301教室作题为“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资格否论”的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副院长郭少飞主持,法学院百余名师生参加。

讲座开始,周教授以自动驾驶汽车侵权、人工智能作品知识产权侵权、智慧司法等热点话题为引,提出我们做研究要抛开现象看本质,重回法学初心、以得始终,以法学思维来面对社会热点问题。随后,周教授对人工智能作了界定,他指出,人工智能不会衰老、不会累,它只是对人脑个别或局部功能模仿的产物。紧接着,周教授从肯定论、否定论、折中论逐一分析人工智能是否可以获得主体资格,让同学们深刻学习到了人工智能主体论的根本和内在逻辑基础,即其成为主体的关键:自由意志。之后,通过分析自由意志在现代法律中的构造、对比人脑处理信息和当前AI处理信息的特点,周教授认为当前的AI不具备获得法律主体资格的可能。通过周教授的讲解,同学们学习到了AI与人脑的区别,也学到了在AI处理信息过程中,只是被动遵循指令,“我”的意义被剔除,所以其当然不具有独立意识,不具有自由意志,也就不可能具备法律主体资格。最后,周教授提出了几点延伸思考,即人工智能有没有可能获得法律主体资格?在现代性话语体系中,人工智能能否通过拟制来获取法律主体资格?人工智能获得法律主体资格的路径有哪些?这些问题留给了同学们更多思考的空间,为将来学习解决人工智能领域法律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

讲座结束后,郭少飞指出,周教授的讲座极具理性和体系性,充满着宽广的学术视野,人工智能主体问题看似是法学当中一个主体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非常艰难的命题,他建议同学们在做学问的时候要多阅读、多思考,对这类的问题可以多研究、多探讨。

(法学院 王 琪/文 张 冉/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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