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于东十一“一站式”学生社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者:赵东方发布时间:2025-03-17浏览次数:113

 APP使用必须收集个人信息吗?“我买到了残次品如何进行投诉?” 这是3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开展普法实践活动的一幕,也是作为“一站式”学生社区法治实践育人系列活动之一,让学校师生沉浸式学习法律知识。

    本次活动以“专业赋能,文化浸润”为核心,通过创新形式与多元内容,将法治教育融入学生日常,助力构建德法兼修的育人生态。活动通过“立法历程长廊”全景展现我国消费法治体系的发展脉络,揭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为师生搭建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立体化平台。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志愿者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师生宣传消费维权的法律知识,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健身房预付卡退费难”、“美容院强制消费侵权”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讲解了假货赔偿、大数据“杀熟”、个人信息保护等与消费者权益息息相关的内容,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在法律咨询服务环节,志愿者们认真倾听师生们在日常消费中遇到的问题,并依据所学法律知识和相关案例,耐心细致地给予解答。针对商家不明确收费标准及服务内容、第三方测评“跑偏”干扰消费者等热点问题,志愿者的专业解答赢得了师生一致好评。此外,为了增加活动的趣味性和互动性,志愿者们还组织了有奖问答、法条记忆等趣味游戏,让过往师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掌握维权知识与技巧。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是法学院“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实践,通过整合校内外资源、创新教育形式,将社区打造为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打通育人的“最后一公里”。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东十一“一站式”学生社区楼长田月红表示,学院将继续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发挥“一站式”学生社区实践育人功能,让思政教育沁入学生心田,在学生成长成才上凸显成效。

(文/赵安然 孙翔翔 图/张百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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