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上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冯军受邀莅临河南师范大学法学院301会议室,开展“事后行为与犯罪成否”专题讲座,会议由法学院院长于庆生主持,2023、2024级研究生参加。
讲座中,冯军围绕事后行为与犯罪构成的关系展开深入讲解。他指出,传统理论往往将事后行为简单视为量刑情节,或认为事后行为仅在成立新罪时才有考量价值,这种观点忽视了事后行为在犯罪认定中的关键作用。为帮助师生更好理解,冯军结合大量典型案例,如在盗窃后对赃物的处理行为、犯罪既遂后毁灭证据的行为等,深入剖析事后行为在犯罪认定中的具体作用。他详细分析了不同类型事后行为对犯罪构成要件判断产生的影响,探讨了在何种情况下事后行为会影响犯罪的成立、定性和量刑,以及如何在司法实践中准确界定和处理这些行为。
此次讲座不仅拓宽了师生们在刑法领域的学术视野,也为我院的学术交流与学科发展注入新活力。
(文/王琳 马淑莹 图/马淑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