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教育学院
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国际教育学院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试行)

时间:2021-09-10浏览:1610设置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修订)》(师大教[2020]9号),结合国际教育学院及当今人才培养模式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国际教育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引导广大学生以专业素质为载体全面发展,着力激发大学生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细则。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党的领导,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有健康的身心素质。

2.专业主干课程总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前30%(含30%)。有任意课程补考记录者须位于前15%

3.英语水平等级考试达到国家四级考试水平(成绩≥425)或雅思成绩达到5.0或托福成绩65分及以上。

4.参加国家和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较强,在各类竞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者,或在校学习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考试作弊及协同作弊者;

(2)受过警告及其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推荐时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者;

二、分值计量办法

1.总成绩=20%综合测评成绩+45%专业主干课成绩+7%外语成绩+8%科创及竞赛类成绩+20%面试成绩

2.详细计算办法如下:

(1)综合测评成绩(占比20%=(三年综合测评成绩总和/300*100

(2)专业主干课成绩(由教务处提供,占比45%=[各主干课成绩之和/100*科目数量)]*100

(3)外语成绩(占比7%,列表中为已折合的分数,只加最高分,不累加):

雅思:该分段的平均分/9*100*7%

雅思成绩

5—6

6—7

7—8

8—8.9

9

对应分值

4.3

5.0

5.8

6.6

7


托福:该分段的平均分/120*100*7%

托福成绩

65—70

70—80

80—90

90—100

100—119

120

对应分值

3.8

4.3

5.0

5.5

6.7

7


英语四级:该分段的平均分/710*70*7%

英语六级:该分段的平均分/710*85*7%

/六级成绩

425—475

475—525

525—575

575—625

625—675

675—709

710

四级对应分值

3.1

3.5

3.8

4.1

4.5

4.8

5

六级对应分值

3.8

4.2

4.6

5.0

5.4

5.9

7


法语专四:该分段的平均分/100*85*7%

法语专四成绩

60—70

70—80

80—90

90—99

100

对应分值

3.9

4.5

5.1

5.7

7


(4)科创及竞赛类成绩(占比8%=(本办法规定加分项之和/参选同学该项最高分)*100,其中:

(a)CN、核心刊物、SCICSSCIEI期刊上以河南师范大学为作者单位发表有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者,第一作者在本项分别加269,其它作者分别加146分。CN刊物最多计入2篇,且第二作者之后不予加分;核心刊物、SCICSSCIEI期刊最多共计入2篇。(需提交论文原件,并打印“中国知网”、“维普”、“万方”的网络检索页,否则不予加分)

(b)参与校(市)级、省级、国家级科研项目(含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主持人在本项上分别加3510分;其他参加人员加分138。(每人最多计入两项,需通过相关部门开具结项证明,立项不结项者,不予加分)

(c)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校(市)级、省级、国家级与本专业相关的科创类、教学技能类等竞赛者,主持人分别加4715(一等奖),3512(二等奖),239(三等奖),016(优秀奖);其他参加人员(仅限前五位)分别加4613(一等奖),2410(二等奖),127(三等奖),014(优秀奖)。同一项目不重复计算,只记最高分。校(市)级、省级、国家级与本专业相关的科创类、教学技能类等竞赛,每个级别每人限报两项。(需提供相关比赛获奖证书原件

(d)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专利者,第一专利人(指导教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的,学生视为第一发明人)在本项上加7分(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15分(发明专利),其他参加人员(仅限除指导教师外的前三名)加分5(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12(发明专利)。已获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每人最多计入三项。(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或者专利授权通知书和缴费凭证)

(5)面试成绩(占比20%=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3.按照前四项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专业主干课成绩、外语成绩和科创及竞赛类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排出名次,确定面试人员。成立推免生面试小组,对进入面试范围者进行面试。面试范围按照推免名额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推免学业成绩(即前四项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前四项成绩相同时按照综测成绩优先进入面试,其次为专业主干课成绩)。

4. 各专业分别计分排名。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予以推荐,同等条件下,专业主干课成绩在前者优先。

三、推荐程序

1.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在学院推免生工作中,具体负责推免生的名额分配及组织实施工作。

2.向全体应届本科毕业生公布当年名额和推荐条件,凡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同学,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请,自愿报名,学院根据推荐条件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不报名者、逾期未提交申请者,视为弃权。

3.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学院依照报名情况及计算办法分别排名,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综合评议,确定推免生候选人人选。

4.张榜公布推免生候选人人选名单,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5.推免生候选人人选名单经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教务处审查备案。

6.总成绩排名在学校给予的保送名额以内的同学在规定的时间内有资格到其他学校或本校联系接收,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联系到学校(以接收函为准),即失去推免资格。

四、其他

1.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学校《细则》为主。

2.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国际教育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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