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4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进口免税仪器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强化全校资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4月21日,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开展进口免税仪器设备合规管理专题培训。
国资处相关负责人、设备管理骨干及各单位设备负责人、实验室管理员参加培训。培训围绕法规解读、管理规范、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四大核心内容展开。陈志超结合学校科研设备管理实际,系统讲解海关245号令核心条款,明确减免税货物法律属性、监管年限、年度报告等法定要求,重点强调科研仪器设备3年监管期、每年6月30日前提交使用状况报告书等刚性规定,清晰阐释未按期报送、违规处置将面临的信用惩戒、业务暂停、行政处罚等严重后果。培训对特殊标签化管理作出专项部署,明确标签要素、制作流程、责任分工,要求各单位全面清查、精准上报、规范粘贴,实现监管设备“身份可查、状态可追、责任到人”。针对设备位置移动、状态调整、用途变更、物权处置等关键环节,培训明确“先审批、后变更”刚性原则,规范报备流程,划定合规红线,严防擅自移动、转借、抵押、转让等违规行为。
此次培训紧扣政策要求与管理实务,内容翔实、操作性强,有效提升了全校资产管理人员的法规素养与风险防控能力。下一步,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持续强化免税设备常态化监管,推进标签化管理落地见效,健全设备变更即时报备与年度核查机制,筑牢资产安全与海关合规防线,为学校教学科研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国有资产管理处陈志超/文 毕光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