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水生态毒理与健康防护实验室”的管理,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科研条件,不断提高本实验室在生态与环境科学领域里的学术地位、实验水平、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科技厅、教育厅、河南师范大学关于实验室的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实验室特点制定本实验室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实验室作为水生态毒理与健康防护领域培养专业科技人才的基地,应发挥本实验室的科研优势,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并重,促进产学研合作,做到资源共享,加强学科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层次,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

第三条 实验室根据国家和河南省长期科技发展规划,重点围绕水体典型污染物毒性及其评价、蓝藻水华监测预警与应急去除和污染物的健康风险及防护等前沿科学问题,为河南省水体污染物毒性、去除、修复及其健康风险评价做出贡献,促进学科建设和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培养创新性人才。三个主要研究方向为:

(一)水体典型污染物毒性及其评价:该方向基于多种实验模型开展藻毒素、农药、重金属、有机磷阻燃剂、离子液体等污染物的毒性评价工作,揭示污染物的毒性作用机制,为污染物毒性危害防护提供理论支撑。

(二)蓝藻水华监测预警与应急去除:该方向致力于开展河南省饮用水水源地、景观水体及养殖水体蓝藻水华周期性调查与监测、研发蓝藻种群多样性与时空动态分析技术、基于生物操纵与机械消除的防控技术,为生态环境治理提供技术支撑。

(三)污染物的健康风险及防护:该方向重点在肝脏、生殖发育系统、神经系统、免疫及内分泌系统方面评估藻毒素、重金属和农药的健康风险,并进行污染物/毒物毒性阻滞和去除研究,为环境污染的健康防护提供全新的解决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