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9发布人:崔磊浏览次数:11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部署,充分发挥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的引擎作用,纵深推进人工智能赋能教师教学,教育部面向全国高校教师组织开展人工智能教学能力系列培训,提升高校教师人工智能素养,助力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教高函〔2026〕630号,附件1)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教学管理部门、教师发展中心等有关人员,以及从事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教学、人工智能教学理论研究及实践的一线教师等。

二、培训内容

邀请教学名师、一流课程负责人、人工智能领域专家开展系统性培训,内容涵盖人工智能通识教育、“人工智能+专业教育”、大模型在教学中的应用、人工智能理论与实践研究、人工智能伦理风险防范、人工智能赋能实验教学改革等,培训体系覆盖从宏观政策解读到实操技能学习全环节。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采用“未来教师专项+学科专项(文科专项、理工科专项、农科专项、医科专项)+实验教学专项”三大专项(六小组别)线上学习模式,参训学员通过“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完成至少16门课程学习并通过测试,即可获得培训证书。

四、培训时间及环节

即日起参训学员可登录“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平台”(https://aigc.enetedu.com/),填写完整报名信息后,于2026年11月30日(星期一)前完成学习与测试,可获得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颁发的培训证书。培训分为以下几个环节。

(一)素养测评。参训学员在平台完成未来教师素养测评。

(二)课程学习。参训学员需完成以下三个专项的课程学习。

未来教师专项学习。系统依据测评结果,从“未来教师专项”学习模块中智能推送3门适配课程,参训学员完成3门课程学习。

学科专项学习。参训学员结合自身所属学科选择对应学科专项(文科专项、理工科专项、农科专项、医科专项,四选一),完成10门课程学习。

实验教学专项学习。参训学员可在“实验教学专项”学习模块中结合自身需求完成至少3门课程学习。

(三)线上测试。参训学员完成各阶段课程学习后,参加测试考核,测试合格即可。

(四)获取培训证书。参训学员完成相关信息核实,可在平台生成培训证书。

参训学员也可额外选学其他学科组别课程,完成所选学科的课程学习,还可额外获得所选学科培训证书。

五、相关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广泛动员相关教师参加培训,加强对参训教师的跟踪指导,及时掌握学习进度,引导教师将人工智能理念、方法融入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教学和教学改革实践,推动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

2.请各相关单位于11月30日前将参训教师培训汇总表(附件2)及培训证书电子版统一发送至邮箱:2022147@htu.edu.cn。

教师中心

2026年10月29日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的通知

2:参加“人工智能赋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系列师资培训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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