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进一步鼓励高校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多出优秀成果,决定设立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申报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范围:
(1)对学术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研究;
(2)具有原创性的理论研究;
(3)具有重要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文献研究、译著和工具书,不含论文及论文集、教材、研究报告、软件等。
2.后期资助项目的对象和条件:
(1)后期资助项目的资助对象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能力,且能作为项目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每个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2)申报项目必须已完成研究任务80%以上,申报时须提供已完成研究工作的书稿。已与国内权威出版社(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法律出版社、中华书局、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并确定出版的书稿(著作)也可申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申报后期资助项目:
(1)已得到任何单位或部门研究资助和出版资助的成果;
(2)申请成果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
(3)所报成果为近5年(2007年1月1日以后)答辩通过的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
二、申报办法和申报要求
以学校为申报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被分配的名额为2项;
2.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河南省高校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申请者请下载附件《后期资助项目申请书》,按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3纸打印《项目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及书稿电子版发送至:czc0415@163.com。
4.请申请者将《申请评审书》一式6份、书稿成果1套,于6月15日之前交至科研处哲社计划科,联系人:崔宗超,电话:3326108.
三、出版要求
评审确定的后期资助项目的最终成果采取以下两种方式资助出版:1、由教育厅联系省内出版社统一出版。2、已与国内权威出版社签订出版协议并确定出版者,由教育厅给予资助出版。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字样,否则不予资助。
科研处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