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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12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5    浏览次数:944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20112020年)>的通知》,教育厅决定开展2012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②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④在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且受聘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⑤在申请年度11日,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6711日以后出生)

    二、学科范围

    按照以下学科归口申报: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港澳台问题研究;(23)国际问题研究;(24)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评审名额及方式

    2012年度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评选名额为20名。由教育厅给予5万元的经费资助,学校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资助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一次核定,当年拨付。资助期限为3年。各申报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切实负起责任,对申报人员严格把关,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评审方式为先进行书面评审,确定30名候选人。书面评审结束后,入选者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过程管理

    1、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入选者在资助期间每年须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年度进展报告》,并附相关材料,所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于121日前向省教育厅报送当年计划的执行情况。

    2、入选者在资助期结束后3个月内,要填写《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总结报告》,并附相关材料,经所在高等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省教育厅社科处,社科处组织有关专家验收。

    3、入选者所在高校应严格执行有关财务规定,对资助经费单独建账,据实列支,专款专用。资助期限结束后3个月内,由有关高校单独编制《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决算汇总表》报送省教育厅社科处。

    五、申报方式及要求

    1、项目申报由各学院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2、申请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每项报送《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附件1)一式3份,其中一份附相关材料请各有关单位务必于2012年6月15日前将申请评审书以及申请人清单(附件2)的电子稿发送至czc0415@163.com,并将评审材料报送科研处哲社计划科,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崔宗超,电话:3326108;

             附件:1、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请书

    2、2012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人文社科类)申请人清单

     

    科研处

      2012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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