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河南师范大学高水平成果(人才)绩效奖励办法》(校党字[2016]9号-附件)》精神,拟开展2015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才)绩效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七大类别)
(一)高水平学术论文
1、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杂志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的学术论文。
3、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发表在ESI收录的SCI、SCIE源期刊1区、Nature子刊的学术论文。
4、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在《河南师范大学一级顶尖期刊目录(人文社科)》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会议综述、书评、作品等非学术性文章),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的论文.。
5、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发表在SSCI、A&HCI源期刊的学术论文。
6、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发表在ESI收录的SCI、SCIE源期刊2区的论文,或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在《河南师范大学二级顶尖期刊目录(人文社科)》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包括会议综述、书评、作品等非学术性文章)。
(二)ESI高被引论文
以河南师范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的ESI高被引论文。同一篇论文多次进入ESI高被引,只奖励1次,不重复奖励。
(三)高级别科研项目
1、纵向科研项目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基地和人才专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3)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
(7)国家自然科学基金NSFC-河南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
2、横向科研项目
(1)同一人当年到校经费累计3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2)同一人当年到校经费累计100万元以上的横向项目。
(四)高质量科研成果转化
1、科技成果直接转让到校经费超过1000万元。
2、科技成果直接转让到校经费超过500万元。
(五)高层次科研奖励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2、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河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
4、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六)高水平人才团队建设
1、国家级创新团队。
2、教育部创新团队。
3、中国青年科学家奖。
(七)重点学科平台建设
1、入选世界“一流学科”的学科;国家学科评估排名进入前20%的学科。
2、省级优势特色学科。
3、国家级协同创新中心、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4、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共建平台,国家级国际科研合作机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智库)。
5、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
二、申报说明
1、要求项目、成果、荣誉以河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和第一完成(主持)人。
成果时限: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同一成果、荣誉只能享受一次奖励,获得两次或两次以上奖励的成果或荣誉,按级别最高的一次进行奖励。
3、SCI、SSCI、A&HCI源期刊以及1区刊物的认定参照校科研工作量核算办法执行。ESI高被引论文以ESI数据库为准。
4、学科、平台和机构按照立项年度奖励1次。平台有多个建设层次的,以最高级别确认。
5、会议综述、书评、作品等非学术性文章不在奖励之列,请勿填报。
6、各类成果奖励标准和校一级、二级顶尖期刊目录(人文社科),请参见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高水平成果(人才)绩效奖励办法》。
三、申报要求
1、以学院为单位组织申报,汇总后报学校审核,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予以奖励。
科技处、社科处负责受理高水平科研(人才)成果的奖励申报。其它类别符合奖励条件成果的申报请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
2、填写《河南师范大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才)绩效奖励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详见表内具体填报要求。
3、材料报送时间:2016年3月28日(周一)上午,登记表纸质版、电子版一式一份,相关支撑材料。
4、材料报送地点:理科学院报送至科技处;文科学院报送至社科处。
联系人:薛万新(3326211) 杨上上(3328679)
河南师范大学高水平成果(人才)绩效奖励办法(摘自校党字[2016]9号).doc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2015年度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才)绩效奖励登记表(空白表).xls
科技处、社科处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