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
NSFC
校内各相关单位、省部级科研平台:
为加强我校科研平台建设的过程化管理,了解科研平台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实现我校科研平台建设的合理布局,协调发展,提质升级。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拟开展理工科省部级科研平台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与考核期限
1、考核对象
理工科省部级科研平台(重复建设平台按最高级别考核,不重复考核)
2、考核期限
2016年1月—2017年12月期间,各平台的建设进展和成效。
二、考核程序
1、科研平台总结近两年人才队伍建设、学术影响、社会服务效果、承担科研任务、开放与运行管理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不足,填报《河南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建设总结报告》。
2、学校对各平台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3、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各平台建设成就进行考核评审。
4、考核结果作为今后择优支持及推荐的重要参考。
三、有关要求
1、成果填报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各类成果均限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
2、成果名称要确保和2016年、2017年科研工作量统计中的成果名称一致,如果成果不在我校科研工作量统计之内,需提供支撑材料。
3、总结报告内所填各类成果须以平台成员为第一完成人或主要完成人(文章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非平台成员的成果请勿填报。
4、各平台之间成员原则上不能交叉,确需交叉请注明理由。同一成果只能在一个平台使用,请自行确定成果归属。
5、各平台填报的10项代表性成果,论文类需提供全文,著作类需提供原件。
代表性成果是评价每个科研平台创新水平的重要依据,是本次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请各平台切实将考核期完成的且能够代表本平台创新水平的10项代表性成果总结填报。代表性成果应为高水平学术论文论著、高层次科研奖励、已经转化并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科研项目不作为代表性成果申报,但可以体现在代表性成果介绍描述之中。
四、材料报送
《河南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建设进展年度总结报告》(一式两份)和相关支撑材料(一式一份),由依托学院汇总后于2018年5月11日前报送到文渊楼科技处303室。相关电子版请通过OA发送。
联系人:魏然电话:3329226
附件:附件:河南师范大学科研平台建设进展年度总结报告.doc
科 技 处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