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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度博士科研启动费支持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    浏览次数:3085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师范大学科研启动费管理办法》(师大人〔2019〕11号)相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获得博士学位人员的科研启动费均以科研项目课题申报方式进行。2023年度博士科研启动费支持课题的申报工作从即日起开始进行,具体通知如下:

    、申报人员

    根据本人与学校签订的协议(聘用合同),以科研项目课题方式领取科研启动费2023年12月31日之前获得博士学位尚未领取科研启动费的人员,均申报。

    、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费支持课题任务书》,研究题目自定,课题实施期限为三年20241月1日至202612月31日),申报课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围绕国家重点发展的学科和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紧迫科学问题开展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

    2.学术思想新颖,在理论或技术中有明确的创新点,立题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能够取得理论或技术研究重要进展,或为理论与技术创新奠定良好基础

    3.申请者应结合本学科发展,并组成课题研究组,形成具有一定优势和稳定的研究队伍,并保证充足的时间开展课题研究

    4.申请者所在单位能够提供完成课题所必需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等硬件设施、必要的图书资料等研究条件

    5.经费预算合理

    6.申请内容必须实事求是,申报材料齐全。

    申报评审程序

    1.申报人提交课题任务书

    申报人即日起可登陆河南师范大学科研服务平台,下载填写《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费支持课题任务书》并提交纸质版学院(非教学单位职工申报的,按照申报所属学科送交至相关学院)。

    特别说明:任务书中“申请金额”栏按照本人与学校签订的协议(聘用合同)规定的科研启动费金额填写。

    2.学院组织专家评审

    各学院成立相关学科专家组进行评审,并在任务书中填写评审意见。

    3.学院审核并提交材料至学校

    每位通过学院评审人员将课题任务书(有评审意见、学院盖章)和聘用合同扫描件合成一个PDF文件,通过河南师范大学科研服务平台提交,并由学院通过系统审核后提交至学校。本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未签订聘用合同者,须在汇总表备注栏中标注“本校在职攻读”。

    请各学院于20241月1012:00前(系统于截止时间自动关闭)完成系统审核申报,并于当日17:00前提交《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及电子版各1份至致远楼(理科511室,文科502室)。

    其他说明

    1、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受理各学院统一上报的申请材料,不受理个人直接递交的申请材料。

    2、学校汇总审核后,由财务处建立经费账户,科技处、社科处负责科研启动费课题项目管理,课题经费使用审批所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共同负责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郭志平,话:3326160 

    社科处联系人:陶宁,电话:3328679

       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冯世立,话:3326201

       附件:1.河南师范大学博士科研启动费支持课题任务书.doc

             2.评审通过人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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